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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带给人伤害的毒9

2018-05-12 23:30-23:59 责编:郭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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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事件值得我们关注的经验与教训是:

(1)福岛第一核电站选址是导致这场最严重辐射泄漏的重要原因。

一是电站距海岸近,高度超过海平面10米。尽管当地过去120年发生过三次海啸,运营商东京电力公司仍然认为那是安全地点。然而,3月11日的海啸高度至少达到14米,破坏了电站主供电和备用供电系统。二是核电站处于地震带,极不安全。2005年8月,里氏7.2级地震导致福岛县两座核电站中存储核废料的池子中部分池水外溢。2011年3月11日,里氏9.0级地震导致福岛县两座核电站反应堆发生故障,其中第一核电站中一座反应堆震后发生泄漏。

(2)多次发生核事件未能引起重视

福岛第一和第二核电站此前也多次发生事故。如1978年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临界事故(事故一直被隐瞒至2007年才公之于众),2006年,福岛第一核电站6号机组曾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2007年,东京电力公司承认,从1977年起在对下属3家核电站总计199次定期检查中,这家公司曾纂改数据,隐瞒安全隐患。其中,福岛第一核电站1号机组反应堆主蒸汽管流量计测得的数据曾在1979年至1998年间先后28次被修改,原东京电力公司董事长因此辞职。2008年6月福岛核电站核反应堆5加仑少量放射性冷却水泄漏,而官员称这没有对环境和人员等造成损害。

特别是福岛核电站1号机组已经服役40年,出现了许多老化的迹象,包括原子炉压力容器的中性子脆化,压力抑制室出现腐蚀,热交换区气体废弃物处理系统出现腐蚀。这一机组原本计划延寿20年,正式退役需要到2031年。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以后政府是第一责任人

这次整个灾害发生以后,日本政府还是比较及时地响应,但是它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之间形成的关系,不可能使菅直人政府能够迅速调动东京电力公司的职员。这种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大大延误了政府决定的实施。因此,从3月12日到3月15日,在4个机组连续发生氢气爆炸,事态呈现逐渐升级的最初几天里,核事故的应对一直是东京电力公司在自行处置。特别是地震后,东京电力公司在应急处置方面,对于是否要用灌入海水的方式来冷却反应堆,一直犹豫不决。直到2011年3月12日晚上,1号机组发生氢气爆炸后,才决定开始操作,而且,当时灌水只局限于1号机组。

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今天,为您讲述:那些带给人伤害的毒,第9集,一些核事故引发的中毒事件,今天重点关注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也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