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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留下的教训07

2018-08-09 23:30-23:59 责编:郭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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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收听《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我是百宁,今天继续和您说安全。

我们都不希望见到事故发生,但如何避免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如何救援应对,那些经验教训尤其值得回顾和反思。今天和大家说第7集——甘肃金昌电力公司职工触电坠落死亡事故、北京电力公司电工作业不当死亡事故、某石油化工公司“9·17”触电事故。

2007年2月7日,甘肃金昌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带电班在等电位带电作业处理330kV3033凉金二回线路缺陷过程中,发生触电高空坠落人身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07年2月7日,甘肃金昌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安排带电班带电处理330kV3033凉金二回线路#180塔中相小号侧导线防震锤掉落缺陷。办理了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王某,工作班人员有李某(死者,工作负责人,男,28岁,工龄9年,带电班副班长)、专责监护人刘某等共6人,工作地点在青山堡滩,距河清公路约5km,作业方法为等电位作业。14时38分,工作负责人向市地调调度员提出工作申请,14时42分,市地调调度员向省调调度员申请并得以同意。14时44分,地调调度员通知带电班可以开工。16时10分左右,工作人员乘车到达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李某现场宣读工作票及危险点预控分析,并进行了现场分工,工作负责人李某攀登软梯作业,王某登塔悬挂绝缘绳和绝缘软梯,刘某为专责监护人,地面帮扶软梯人员为王某刘某,其余1名为配合人员。绝缘绳及软梯挂好,检查牢固可靠后,工作负责人李某开始攀登软梯,16时40分左右,李某登到与梯头(铝合金)0.5m左右时,导线上悬挂梯头通过人体所穿屏蔽服对塔身放电,导致其从距地面26m左右跌落到铁塔平口处,后坠落地面,此时工作人员还没有系安全带,侧身着地,地面人员观察李某还有微弱脉搏。现场人员立即对其进行现场急救,并拨打电话向当地120和工区领导求救。由于担心120救护车无法找到工作地点现场人员将李某抬到车上,一边向公路行驶,一边在车上实施救护。17时12分左右,与120救护车在公路相遇,由医护人员继续抢救,17时50分左右,救护车行驶至事故发生地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时,李某心跳停止,医护人员宣布死亡。

本次作业的330kV凉金二线铁塔为ZMT1型,由ZM1型改进,中相挂线点到平口的距离由原来的10.32m压缩到8.1m;档窗的K接点距离由9.2m增加到9.28m;两边相的距离由17m压缩到13m。但由于此次作业忽视改进塔型的尺寸变化,事前未按规定进行组合间隙验算。作业人员沿绝缘软梯进入强电场作业,绝缘软梯挂点选择不当,造成安全距离不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等电位作业最小组合间隙及该省电力系统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此次作业在该铁塔无作业人时最小间隙距离约为2.5m,作业人员进入后组合间隙仅余0.6m,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