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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2019-10-10 11:00-12:00 责编:郭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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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吕征曾在北医三院做了16年运动康复师,他说不当的步行锻炼可能会对心肺功能和运动系统造成损害。

比如说这个人有肥胖,这个人有一些隐匿性的一些损伤或者说既往的一些老伤并没有被发觉,无论这个损伤的是腿还是在身体膝盖还是其他部分,这个人有一些疾病,比如说这个疾病它是会影响关节,你比如说有一些类风湿性关节炎或者说像这种慢性疾病,免疫系统疾病,这些都很有可能会影响他运动安全,有这个既往病史。那有这种的情况下你再去硬性去走一万步或者说哪怕就走五千步,可能都是超量运动,这个超量运动可能反而会造成他身体损害,如果超出合理或安全运动心率的话对心肺功能其实也是一个损害,我觉得是它的危害所在,一个是对运动系统,一个是对心血管系统危害。

记者:在吕征看来日行一万步还是六千步都不是绝对的标准,要对个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后才能找到最合理的方式和最合理的运动量。

所有的健身或者相关运动之前都要进行一些,比如说对身体的审查,看看你身体有没有疾病?然后对身体的一些评估,你哪个环节是最缺乏的?要把这些增加了你的这个基础功能以后,在一个夯实的基础之上再去做大众级别运动的话,对整个改变或者说加强功能才有好处,才不会造成附加损害。

主持人:其实除了这个养生常识之外,生活当中还有很多养生常识,从科学道理上来讲的确也没有什么方向性的问题,但是一旦把它超过了一个限定值或者走入一定误区就容易过犹不及,接下来咱们就来说说。

首先就是很多人觉得杂粮特别好,好处特别多,其实吃多了恰恰可能会伤身,五谷杂粮最重要的就是含丰富的膳食纤维,能够促进肠胃的蠕动,那么特别是磨成粉之后膳食纤维就容易被破坏,只剩下淀粉和糖类了,所以说很多人觉得吃杂粮比较麻烦,就会买一些五谷杂粮粉,其实吃了之后对血糖的提升速度是更快的,那对身体当然也会带来不利,吃多了恰恰会增加各种疾病发病率,尤其是糖尿病,有的老人因为咀嚼功能不好而常年吃粥,也有少数讲究药膳的人通过吃药粥来保养身体,而根据观察,长期吃粥的老年人一般会比较消瘦,原因就是老年人的胃动力会比年轻人差一些,那么长期吃粥人体得到的总热量和营养物质不够体内的消耗,会导致营养失衡,所以经常吃粥和吃药粥虽然是养生一法,但不是人人都合适,除非是身体本身就很虚弱或者是治病的需要。

接下来咱们来说说维生素,很多人把维生素当成是万能品,每天都会吃上几片,觉得有益身体健康,其实如果我们的身体本身不缺乏维生素,无论是患上了何种疾病,服用维生素都是一种浪费,甚至可能会加重病情,比如说胃溃疡的患者大量的服用维C,不仅没有效果,还会加重对胃的刺激,而平时也会有朋友把这个维C泡腾片当作是提高免疫力的药品,其实只有维生素缺乏者才需要补充,那么一旦长时间过量摄入还有可能会导致路结石,加速动脉硬化。

接下来咱们再来说说跟这个走路差不多的国民级的养生误区,就是多喝水,经常我们会听到老人说多喝水好,每天一定要大量的喝水,有机会就喝水,其实每天人对于水的需求大概是在两千到三千毫升,也就是比喻的所谓八杯水,但是在我们三餐当中饭菜,特别是汤当中也含有水,所以正常的饮食之下,每天只需要额外的补充一千毫升的水就足够了,而且每次喝水应该少于三百毫升,因为过量的饮水会加重肾脏的负担,中毒又伤身,过量饮水还会导致血液当中的钠含量过低而引发低钠血症,出现昏睡恶心抽搐甚至是昏迷,所以这水虽然无害也是好东西,但的确还真不能多喝。

这里是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我是修奇,一些养生误区今天就跟大家聊到这,那么在歌曲过后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现场,到浙江去听一听当地关于醉驾有哪些新的法律上的变化?可能会在量刑上更加贴近我们的生活,待会见。

第一现场

欢迎回来,这里依然是修奇陪伴各位的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您正在锁定收听的频率是FM99.6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交通广播,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现场。今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其中关于对醉驾的认定查处定罪标准做了细化,强调惩治醉驾犯罪必须坚持宽严相济形势政策,针对群众关切,突出打击重点,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醉驾的定罪量刑要综合考虑哪些因素?哪些行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哪些情节不得适用缓刑?相关规定是否意味着处罚变轻呢?央广记者孙颖采访了有关专家和律师,我们来听她的报道。

记者:醉驾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2011年5月,我国刑法修正案8开始施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当时通俗的说法是醉驾入刑,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分析。

鉴于此前酒后驾驶高发多发引发的交通事故已经危害公共安全,2011年醉驾入刑,核心的内容就是通过刑法的规治,惩罚酒后道路驾驶行为,引导公众关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经过这些年的司法实践,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渐深入人心,但是在实践中的确也出现了一些当事人本意是为了遵守法律规范,但实施中却不慎触碰法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