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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5月11日

2015-05-11 11:00-12:00 责编:王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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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谦(音):对,可以说结果是在那里事实存在的,不管你是否接受,这是第一。

韩磊:就是好比说,我打了人了,打了你就是打了,你再道歉这人也是你打的。

马谦(音):对,该民事赔偿还是民事赔偿,如果造成刑事责任的话还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这第二点就是他为他的家人开脱,如果说他的家人的行为侵犯了别人的权利,不会因为他的道歉行为而导致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韩磊:只要讲理。

马谦(音):目前我们得到的一个信息,说,他的家人只是一些不当的言论,并没有产生一些法律后果,我们只能说他从道德上我做对社会公众一个交代,一个道歉。

韩磊:这我就明白了,这就很讲理。这就是说,只要造成结果了,中间这些细节,什么态度也好,这些都都仅仅是一个参考了。

马谦(音):对,我们在法律上讲的话,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然后态度是一方面,咱们经常用的一句话叫认罪态度比较好,态度或多或少的影响,但不会影响一个,对一个性质的一个定性。

韩磊:这就是说事实放在这儿了。

马谦(音):对。

韩磊:这已经是定了的事儿,盖棺定论了。后边这一块呢,深知法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伤害恳请大家到此为止。这块其实说到了,这种伤害是实实在在的吗?

马谦(音):这种伤害是实实在在的。就是我遭受了一种侵权行为,但是这种行为一直在持续扩大,而我无能为力的时候,我做出的所谓的一种呐喊。但是这个行为能不能扩散,不会由于他的这种,说,我请求大家停止对我的侵害,就导致说对以前的责任我不追究了。以前的责任,你侵犯了,你人肉搜索、网络暴力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啊,侵犯了他的隐私权的话,该追究责任还是要追究责任的。当然,这是他追究责任,咱们说民事责任是他自愿的,你可以选择去追究也可以选择放弃。

韩磊:这里边其实就是还是有他当事人的主动的选择权利。

马谦(音):他有选择的权利,对。

傅春胜(音):但是从心理层面,我们可能关注到的更多在这个当事人极度不安全的情况下,极度受到媒体攻击的情况下,因为他这个事件不可能引起那么大的一个人肉搜索,其实侵害他的个人隐私,个人隐私,这种个人隐私造成更大的不安全,我们希望多给他一些空间,多给他一些这个社会支持 ,而不是一味地再继续下去。正因为他今天做了一个表态了,我们希望这是一个开始,同时也是一个自我觉察。我们就多给他空间,多做一些支持,可能对他心理创伤的修复,心理创伤的修复会有起到一个积极作用。

韩磊:这里边咱们就讲了,见仁见智,看到不同的这样的一个切分点。但是,我其实回到一个事儿上讲,我最大的一个担忧是什么呢?这个责任是怎么来划,这个责任我我从最头上那个责任起,因为我们叫做万物始于源头。

马谦(音):对。

韩磊:最早的时候,这个女司机危险驾驶抹这一下,后边咱们后续的事情单列。单拿出这一个节点来,这相当于是那个零点,就起点这个地方。我这一天跟我一朋友讨论最激烈的一个点就是什么呢?她抹这一下,如果我为了避让他紧急驾驶或者紧急避让,导致我翻了车了,老婆孩子跟着我都一块,咱们就讲的,命送黄泉了,人都没了,车也毁了。这女司机她的责任,谁来给我讨这个公道?我现在想的这是这样的一个问题。

马谦(音):在我们就是说民事案有交通事故的纠纷中,机动车责任一个纠纷,在这个责任纠纷中,也就咱们经常所见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出警,然后做一个事故认定,这其实相当于是一起交通事故。如果说交通事故认定书里面,认定对方是全责,咱们相关的民事责任可以向她和她保险公司来追究。

韩磊:也就是咱们调录像、查监控,把这证据找到。

马谦(音):对,以及证人、证言,目击证,咱们叫目击人,这都可以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并不代表说,他刮我一下,他的车没有碰到我,我避让来了,我的车翻了,他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并不是这样子的。他对一件事情,如果说他有一定的过错,那肯定是需要对过错承担法律责任的。

韩磊:这块其实你看,我这事就就说明白了。如果说,所有驾驶的朋友们大家不要想,我抹他一下,反正没抹着他,就吓唬他一下,他翻车那是他自己手潮,他自己人家驾驶技术不行,这个从马律师那讲是过不去的。

马谦(音):从法律上讲是过不去的。

韩磊:只要是导致人的一名,树的影,有因有果,只要是你造成的,按现在的证据链都是能闭合的,是吧?

马谦(音):对。严重的话都有可能造成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