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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安全座椅 保障儿童行车安全

2016-06-29 11:00-12:00 责编:曹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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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11点49分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发布,北京一中院昨天上午对某文化传播公司平面模特招聘的工作负责人杨某某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做出了终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六年。这些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是时有发生,尽管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在不断的加强,但是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明辨是非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仍然既易成为被性侵犯罪的被害人。那么现在临近暑假,法院还发布了2010年以来,审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情况,观察到在这其中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被害人约占全部性侵未成年人被害人总数的40%,那么猥亵儿童犯罪当中,熟人作案的比重竟然高达90%,60%左右的被害人是因为网络交友,并且和网友见面而遭到到了性侵。那么这些统计的背后,是一个个也许可以避免的悲剧,我们来听央广记者(孙莹)的报道。

工作人员:下面继续开厅,下面进行宣判。本卷认为,上诉人员杨洪平,检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记者:外地来厅人员杨某原是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员工,负责公司招聘模特的相关工作,借机与前来应聘的13岁的小美发生了性关系,6月27号上午,北京一中院终审认定,杨某犯强奸罪,维持一审法院有期徒刑六年的判决。北京一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法官(赵松)告诉记者,这是一起青春叛逆期的未成年人脱离监管被性侵的典型案件。

赵松:家里头其实管的是很严的,就是因为父母可能平时管你的方式比较简单,沟通不太好,孩子到叛逆期了比较抵触家长的这种管理,孩子也长的挺漂亮,有一直想走这条演艺界的路,就在网上投了简历就过来了。

记者:2015年4月20号,13周岁的女孩小美离家出走,到网上联系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应聘平面模特,被告人杨某是面试官。

赵松:她到的那天已经是要下班的时间了,已经接近6点了,被告人他不是负责面试,他就拿了被害人的简历,到谈话室,看了被害人的身份证,了解了一下情况。说我们需要一个前期包装的费用,把这孩子身上的钱就都给要走了,要走以后问她有没有地方住,孩子说没地方,说我给你安排一个地方吧,就这么着把孩子带到宾馆了。

记者:北京一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燕)介绍,自2010年至今,该院审结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0多件,此类案件特点明显。

王燕:在我院审理的相关案件中,14岁以下未成年人被害人约占全部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总数的40%,年龄最小的被害人仅四周岁,从罪犯与被害人关系来看,罪犯与被害人是亲戚、邻居、同学、师生、朋友等熟人关系的,约占全部案件的31.87%,而在猥亵儿童犯罪中,熟人作案的比重高达90%,有60%左右的被害人是因为网络交友,并与网友见面而遭遇性侵的,此类被害人年龄阶段集中在15—18岁。

记者:在典型案例中,5岁的小红和小丽父母都是在京做生意,平时忙于照看生意,要么让孩子自己与其他小朋友玩,不到吃饭时间不找,要么经常将孩子委托给男性的邻居带为接送、照看,结果孩子遭到性侵猥亵。北京一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厅长(李季红)提示,家长要做好孩子的性启蒙教育,避免孩子到偏僻的地方与他人独处,加强孩子与他人的沟通。

李季红:一定要告诉孩子,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有些地方是不能让别人碰的,背心、裤衩,裙子遮盖的地方是不能碰的,同样你也不能碰别人,别人让你碰的时候你也不能够碰,要告诉孩子,尤其是要告诉小孩子,如果谁碰了,一定要大声的嚷嚷起来,你碰到我了,引起一些关注的时候,可能就会避免了在更多的受到伤害。

记者:家长在发现孩子有可能遭遇性侵时,要及时将孩子所穿的衣服、内裤等保存起来,并立即拨打110报警,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尽可能为有关部门提供更多的信息和线索,千万不要选择沉默、纵容犯罪。

李季红:如果前一个家长选择了报警,那么这个孩子可能就不会受到伤害了,而且如果不报警,他的持续性也会长,有的时候可能还会到数年,持续性给孩子心里上会造成很大的压力的,性侵者就是如果你懦弱,他会越猖獗。

记者:法院表示将会继续秉持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最高限度保护,和对性侵未成年人成为的最低限度容忍的理念,与全社会一道,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