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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成功经验07

2018-07-11 23:30-23:59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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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公司“5·29”火灾事故成功扑救

兰州石化公司原计划于2006年5月25日至6月15日对有机厂苯胺装置进行全面检修。2006年5月29日15时32分,在苯胺装置废酸回收单元中,有易燃物品溢出,在检修作业人员粉刷楼内过程中突然起火,造成4人死亡,伤11人,其中4人伤势严重。

火灾事故发生后,兰州石化公司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启动环保应急预案。甘肃省、兰州市环保部门立即启动环境监控应急预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这起事故的处置高度重视,火灾发生后,赶赴现场,指挥组织处置事故,部署安排善后工作。

1个小时之后,大火被全部扑灭。各级环保部门对空气和水质质量实施全天候监测,果断将消防水采取土沙围堰截流,泵回事故应急池处理。此次灭火产生废水约80吨,由于采取措施得当,有效防止了消防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雨排管网、污染黄河事故的发生。

由于兰州石化公司自2006年5月25日起停产检修,生产物料基本排空,企业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启动预案,采取了有效措施,事故环境空气中排放的特征污染物苯胺和硝基苯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未对周围居民和群众造成直接危害。

2006年5月30日9时许,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集省环保局、省安监局、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在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5·29”火灾事故情况。

这次事故,虽然造成了4死亡11伤的结果,但从发生到处理完毕,前后只用了一个小时,处理是比较迅速、成功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救援过程中,指挥人员认真吸取了吉化双苯厂在“11·13”爆炸事故救援中造成松花江污染的深刻教训,对消防水果断采取土沙围堰截流,泵回事故应急池处理。此次灭火产生废水约80t,由于采取措施得当,有效防止了消防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雨排管网、污染黄河事故的发生。

吸取教训,应广而告之,广而知之,知而做之。若告而不知,知而不做,则教训依然是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