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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016-04-03 11:00-12:00 责编:母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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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欢迎回来,这里是正在直播的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还是回到我们今天的节目当中来,今天邀请到的知名业主维权专家中国公路问题物业管理专家舒可心老师,作客直播间。来跟咱们聊聊家里那些事,小区那些事,刚刚我们是说到了电梯,说到了剁饺子馅把阳台给剁塌了,那么接下来还有一条新闻非常值得大家关注,就是在一个小区有三家人在同一夜里,同时被盗了,这居民就认为物业公司应该负全部的责任,到底是怎么回事,咱们来听一下。

记者:马先生家住蚌埠市淮上区陶然北岸37栋,11月21号的晚上六点多钟他和家人在外面吃饭,晚上九点多钟回到家他发现家中进贼了。  

马先生:结果后来我就去找我的现金和金首饰然后就找不到了,损失我一个金镯价值一万还有两千块钱的现金。

记者:随后马先生发现,自家虽住顶楼,但卫生间的防盗窗被剪开,他怀疑盗贼是从楼顶进来的。

马先生:发现大概是可能是从楼顶上翻下来,而且楼顶上还有鞋印。

记者:事发后,马先生通过打听得知,21号夜里,整个小区包括他家在内,有三家被盗。

马先生:有一家损失了大概有个两千两百块钱,还有一家被盗了。

记者:家中被盗后,马先生随即向辖区警方报警,马先生认为,一夜之间小区三户人家失窃,与小区物业的日常保安存在漏洞有关系。

马先生:我们小区是去年12月份交付的,到现在门禁系统也没有启用,任何外来人都可以进来。

记者:有业主反映,该小区目前已交付楼盘和仍在施工楼盘之间并没有明显被隔开,人员可以随意走动,且小区个别区域没有监控,加上无业人员日常巡逻哨,这些因素都给盗贼留下了可乘之机。

业主:有巡逻的,有时候保安会在小区走一下,其他的没在意。

记者:门禁系统呢?

业主:门禁好像没有,你现在也就可以看的到。

主持人:舒老师您看很多朋友采访的居民就说了,说我们也不在意,不知道没看到,像这些一些安保上的细节,比方说我们需要配备多少安保人员,配备多少安保器材、设备,这些在我们的物业合同当中,按照规范的话,是应该体现的吗?

舒可心:没有,这个也是我们的问题,因为我们国家物业管理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也有了30多年的历史,但是在最初来设定物业感觉的时候,它就不是特别的合理,只是简单的粗线条的特别规范了物业管理的各种事情,缺少特别明细的这样的规则,尽管后来各地政府又设计了很多所谓的物业管理标准,一二三四五级,北京就有五级标准,但是还是相对来说没有,因为每个小区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还是不是能够确实比较准确的描述每个小区的情况,从本案的情况来看,从听到听众们的反映来看,这个小区是一个再建小区,还没有完全建完,因此它的安防的责任,有发展商也有关,物业公司也有关,但是我想说家庭财产被盗,首先是要由偷盗者承担全部责任,抓不抓得着单说,作为物业管理人,作为小区的管理服务者,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他们根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是一定是根据合同承担相应责任,或者根据国家的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说业主丢了什么钱所有的事都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那这个物业公司也承担不起这样的责任,它这也没人干了,因为你比方说交物业费,交两块钱,然后那等赔一次的整个一年的物业费就都赔进去了,所以那员工的工资怎么开,所以实际上我还是希望就是我们的财产所有人、房屋所有人,我们的经营疏导的所有人也要自己尽自己保护好自己财产的义务,你自己的珠宝你没放好你就大面上,其实自己也是疏于管理的,从个人角度来讲还是疏于管理的,当然这件事情不可否认的,这个案子物业公司肯定是有相应的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