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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飞机时突遇意外怎么办

2016-06-13 11:00-12:00 责编:王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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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韩佳真):“J111教室空气中甲醛浓度超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规定的限值为2.0毫克/立方米,超标一倍,其余检测房间的空气中,甲醛浓度均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规定的限值。第二,所有检测房间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符合室内标准规定的限值。”

记者:操场样块检测包括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以及重金属,韩佳真表示,所有样块检测合格。

韩佳真:塑胶跑道报告单位是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依据GB/T14833-2011《合成材料跑道面层》,检测结论,经检测,抽样样品所检全部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GB/T14833-2011中表3有害物质技术要求,抽样样品为合格品。

记者:此前,多位家长反映,自己的孩子出现了流鼻血、头晕、恶心的症状,经过检查后,部分学生的血液指标出现问题。对此,西城区卫计委副主任赵刚昨天同时通报了学生身体检查情况:在收到的216例医学检查报告中,137例有超正常值范围的指标。

赵刚:经专家组讨论初步认为,137例中,97例因缺乏对应临床表现,目前无临床诊断意义,33例凝血检查项目超出正常值范围,需结合临床症状进行复诊检查,有7例为肝功能等检查结果超出正常值范围,结合临床症状,可能患有脂肪肝等其它疾病,需进一步诊治。目前,区卫计委未接到白云路分校有学生出现急性中毒、血液病等疾病病例的报告。区卫计委确保学生健康为重点,将继续开通就诊绿色通道,继续发挥专家组医疗诊治健康咨询等作用。

记者:针对检测结果,西城区教委主任丁大伟表示将立即停用甲醛超标教室并展开全面检测。

西城区教委主任(丁大伟):作为学校的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基建工作管理不够细致、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向大家表示歉意。对于检测甲醛浓度不合格的这间教室,立即停止使用,由于它的过度装修所产生了甲醛浓度超标,我们会马上进行整改,包括拆除它的装修材料,以期尽快达到可以使用的标准。同时,对于尚未进行检测其它教室、包括教育、教学、生活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测,如有不合格的房间,采取同样措施。

记者:同时,虽然操场样块检测合格,但关系学生健康,将商讨解决方案,包括拆除或部分拆除操场。

丁大伟:对于操场检测指标合格,但操场异味还存在的情况,本着学生为本的原则,马上组织学校、有关专家和家长一道,尽快研究彻底整改去异味的方法,包括全部拆除或部分拆除,以及对操场进行进一步的除味处理,并于本周内完成。

记者:对于其它学校的操场,西城区教委表示如检测指标不合格,立即拆除,如检测指标合格,采取与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同样的措施。西城区副区长陈宁表示对于将彻底整改相关问题,严格自查,已成立纪委监察部门牵头的工作组,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在核查中若发现问题,不管是企业还是相关工作人员,都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主持人: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期待过这个调查的结果,或者说这个标准的检测,因为合格的可能性是八成的,但是就在合格的标准之内,孩子们的健康出现了问题,那这又是谁的责任呢?说明这个标准存在问题,所以我建议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要死敲NH几杠几的标准,我们都不在意,我们在意的是孩子能不能平平安安去上学,孩子在学校当中,能不能愉快在操场上玩耍。所以建议国家对这个标准进行重新的修订,这其中不光包括材质的来源、它的质量,还要包括在施工过程当中,施工的标准,甚至要包括在几年之内,这个学校的使用当中,质量有没有出现问题,孩子有没有出现不适这才算是一套完整的标准。那么事件的最新进展,高速加油站和修奇也会持续带您关注。

主持人:11点50分欢迎回来,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热议,今年,29岁的男子崔某谎称自己在中央电视台工作以帮助办理央视工作、北京户口、参与投资等为幌子,多次诈骗他人钱财共89万余元。日前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那么他的诈骗是如何实施的,法官对于群众防骗又有哪些建议呢,我们来听央广记者(孙莹)的报道。

记者:崔某是吉林人,高中文化,公诉机关指控在2015年6月到12月间的半年内他谎称自己在中央电视台的工作,先后实施了4起诈骗,北京朝阳法院主审法官(付小兵)。

北京朝阳法院主审法官(付小兵):被告人崔某事先伪造一个假的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工作证,在网上下载一本职业介绍服务协议,通过电脑形成在协议上生成了CCTV字样的背景,以次冒充中国中央电视台工作人员,以帮助被害人或者其家属介绍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工作,或者参与中国中央电视台投资为名实施了四起诈骗行为。

记者:四起诈骗包括以帮助47岁的季女士为儿子办理中央电视台工作为由,骗取10万7千6百多元;以帮助39岁的张先生办理北京市户口为由,骗取11万5千元;以帮助28岁的刘先生办理中央电视台工作为由,骗取2万8千元,后退还3500元;以帮助29岁的庚先生办理中央电视台工作及参与投资为由,骗取64万9千元。2015年12月24号,崔某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起获了伪造的中央电视台工作证一个,并冻结了其名下建设银行帐户一个。公诉机关认为,崔某以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予以惩处,开庭时,崔某对公诉机关起诉的事实罪名均不持疑义,他的辩护人主张,他是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系初犯、偶犯,建议法院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崔某当庭认罪,在案冻结了部分资金,决定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数额巨大的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在北京市诈骗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本案被告人崔某诈骗数额达到89万余元,鉴于其当庭认罪,公安机关冻结了其帐号4万余元,综合考虑崔某犯罪事实,犯罪性质、以及退赔的情况,当天认罪的态度,本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