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反家暴法能否明断“家务事”?

2015-08-31 11:00-12:00 责编:王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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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草案还在法律执行层面专门设立两大新制度,即告诫书和保护令。以往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重者可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一些情节较轻者只能由公安机关或社区调解。为此草案规定对于教轻的家暴行为,将由公安机关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社区民警进行查访,避免施暴者重蹈覆辙。

“受害人或者要离婚,公安出具的告诫书可以作为曾经发生家庭暴力的证据第一要求离婚,第二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即便是不要离婚,家庭暴力升级了,公安出具的告诫书也同样是非常好的证据。”

草案中另一大新制度就是确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由人民法院受理相关申请,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申请人,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防止家庭暴力升级,就是说当发现家庭暴力或者是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时候,受暴者可以想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从国际上来看,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受害人的保护是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

虽然本次审议的草案中有一系列措施保护受害者,但是说到底家暴仍然要以预防为主,惩处为辅。草案规定了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应做好宣传,乡镇、街道也应有预防措施。

“改变社会的这样一种观念,也就是改变家暴是家务事这样的一种观念,家庭暴力它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侵犯人权,是社会问题,社会是不能容忍的。”

主持人:陈老师,刚才这片子信息量特别大,咱们从头一点一点的来梳理。先说说我关注到的第一点就是这个强制报案制度,提到了一些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您认为这个措施如何来防止知情不报的这种情况呢?

陈娜:这个草案非常明确,全社会然后基本上就是各个机关,事业单位,包括社会团体,任何人都有报案的义务。如果发现他身边有家庭暴力的,他有报案的义务。这个如何防止他不报案,就是说一个草案的实施层面来说,我觉得还是要加大宣传,报案就不要怕打击报复,你报案是一个正常的,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看到有家庭暴力情况我就要去保安,这是一定要加大宣传的。同时包括基层组织,包括社区居委会,包括各地政府,是否也是有相应的机构进行预防,刚才也说了,是预防。从所谓的消灭掉萌芽当中,如果经过街访啊这种情况,把它消灭在萌芽当中,这个基层居委会就起了一个关键的作用。所以一个是宣传,一个是预防,所以就应该能起到一个比较好的效果。

主持人:是,而且刚才我听到了对于学校这种单位来说,它是一个义务,如果说发现了家暴,它没有来及时的举报的话,它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陈娜:对对,所以这个举报就是,学校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它应该是基本上都是不满18岁以下的这种学校,这种机构,它对于未成年人咱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它对未成年人保护是更加的关切和关注,所以应当是有相应的制裁措施。

主持人:是,您刚才提到孩子,其实在上半截咱们提到家暴的主要受害者的时候,提到了父母,但是没提到儿童。

陈娜:对。

主持人:在前段时间南京就发生了一起养母虐童案,披露这件事的只是一位见义勇为的人,把这个事发在了微博上,可是后来受害儿童和他的亲生父母却告这位披露者侵犯了隐私权,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关注到这件事。

陈娜:这个案例我也非常关注,从这个法律的角度来说,隐私权呢,隐私权包括名誉权和肖像权。南京这个孩子的亲生父母应该是起诉到法院说侵犯他孩子的肖像权。是否侵犯肖像权,从法律角度来讲看他是不是有恶意,然后是不是以盈利为目的,那么我关注到他这个发布信息的时候是把这个男孩的脸部打上马赛克了,实际上一般的公众是不会通过影像知道是这个男孩,就即使它的亲属也只能是猜测是这个男孩,所以他这个并不是构成恶意。那么他是不是盈利呢,他也不是盈利,因为他只是见到了这个不公平,虐待孩子的这个现象,作为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有良知和理性的人,他去选择给他宣传,让社会公众知道来保护这个孩子,那么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行为。我认为他无论从法律上来讲,还是从道德上来讲,都不应该构成侵害孩子的肖像权。

主持人:没错,亲生父母没有看好孩子还反咬一口,所以说可能看到这个案例之后,社会上有一些热心的人会觉得,哎呀我这个看到别人家暴我去帮一把,反倒还被害了一下。以后如果反家暴法真的出台的话,有没有希望能够改变这种现状,给好人一个做好事的勇气和撑腰的这个权利。

陈娜:对,我也是突然有一个想法,虽然在草案里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我觉得通过宣传啊,通过草案的实行,有更多人有勇气,有力量去干。在精神上首先是我有这个支持,这个政策和法律的支持,物质上是不是也可以有各级政府啊,草案里也说了,相关的政府部门以及基层组织可以有一些物质上的指出,可以设立一个类似于见义勇为奖啊这种基金的形式来鼓励更多的人去站出来,然后去把家庭暴力的行为去公之于众,让受害人得到相应的保障。这也是我一个突发奇想的一个想法。

主持人:在讨论当中迸发出了火花。

陈娜:对。

主持人:刚刚在片子当中我听到了一个名词,但是我不太理解,想问一下您,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哪些人。这个跟听众朋友普及一下知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