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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应急放大镜:关注春运铁路调查

2016-03-15 11:00-12:00 责编:母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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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进入今天的两会微调查,问大家一个问题,您用信用卡吗?您忘记还过信用卡吗?现在银行卡支付已经是深入到咱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了,而由于信用卡逾期还款而被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的新闻也是常常被爆出,透支6毛,6年的利息和滞纳金达到7000多,欠款206元,7年之后需要缴还超过2万元的滞纳金,那银行在本金和罚息之外,还要收取高额的滞纳金,可以说是频繁的引发争议,银行和信用卡持卡人的纠纷当中,有的法院判定持卡人违约,也有法院认定,中国银行收取的信用卡滞纳金是违法的,信用卡逾期不还,究竟该不该收取高额的滞纳金,对于现在收取的滞纳金到底高不高呢,咱们来听一听代表委员是怎么说的。好,我们继续来听记者的报道。

记者:全国人大代表才蔡学恩先后担任多家银行证券公司的法律顾问。但他自己却被拉进了信用卡的黑名单。

记者:您平时用信用卡吗?

蔡学恩:我是在黑名单上面的,不让我用信用卡。

记者:为什么?

蔡学恩:因为我还房贷的时候,我两个月没有还,它给我上黑名单了。

记者:按照银行系统的规定,信用卡一旦发生逾期,不仅要支付高额的滞纳金和利息,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和今后贷款。虽然滞纳金条款也写进了发卡行的发卡条约,但究竟要支付多少滞纳金和利息?又会怎样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全国人大代表郭乃硕并不清楚。

郭乃硕:逾期不还到时经常被提醒,也收到相关的信息,但是具体怎么收我也真是不清楚。天天用,但是真是有哪些规则、有哪些要求从来没看过,也不太了解,就知道存钱花钱。

记者: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钟勤建说,持卡人对信用卡规则的不完全了解,往往是因为条约上的规则太多。

钟勤建:你去办卡的时候拿了一大堆单子,不可能每一条都去研究透彻,后来就在上面签了个名。

记者: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陈晶莹则认为,持卡人在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与银行签订了富有法律精神的商业契约,就需要在违规的时候付出相应的代价。

陈晶莹:应该是合同,就是约定。但是对持卡人,你申请的时候,我觉得我们作为社会人要有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确实违约了,就要承担违约后果。

记者:对于信用卡滞纳金的征收,央行早有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如果截至最迟还款日,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银行将不再提供免息优惠,对已偿还的金额按日收取利息,对未偿还的金额按日计收利息和滞纳金,直到欠款被足额偿还。而用这种滚雪球式的罚款,来提醒持卡遵守契约,代价会不会有点高?全国政协委员郭乃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