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 > 应急广播

七成车载充电器存在安全隐患 如何购买选择才安心?

2016-12-26 11:00-12:00 责编:刘蓉

00:00 00:00

 

主持人:11:49欢迎回来,这里是正在直播的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观察。说起电动自行车,我想问您一个问题,您觉得他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12月24号在谈及电动自行车超标问题的时候,也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他说,我自己作为骑自行车的一员,就经常感到非常害怕。后面的听不见声音突然就过来了。所以我骑自行车经常要回头看看到底有什么危险,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很不安全。那么,在当天上午,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举行了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张茅是在应询如何治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的问题的时候,做出了我们刚才听到的那一番表述。张茅还说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我觉得这个定义有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提的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那电动自行车明明应该就是机动车,和人工的自行车不一样,同时对于广大骑自行车的人和行人来讲,是个不安全的因素。张茅接着说,现在的电动自行车主要的问题是80%的车辆都超标,主要的是车速快、质量不行,又没有鸣号,没有声,十分的危险,不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没有标准,也没有牌照,在街上来回走,也更是增加了安全事故的隐患。张茅表示说,国家工商总局参与了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修订,那么作为成员单位依法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管,虽然出现了一些效果,但是他觉得这些效果还很不够,存在的问题还是很多。他指出第一是在管理当中存在一个难点,就是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有些城市就禁止了,那有些城市还在鼓励;第二,就是谈到了标准问题,十几年来没有出台修订后的新标准,虽然滞后于情况的发展;第三就是电动三轮、四轮的车迫切需要明确,因为他的确是机动车,但是又没有牌照,在街上走来走去,确实很危险。那么对于这问题的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应询的时候说,在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的问题上,公安机关承担着交通秩序的管理职责。当然,他也坦言,说句实话,和大家的心情一样,我们是想彻底把它禁止。因为这种车辆,确实给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题和危险。但是实事求是地讲,原因也很多,电动自行车的确它有便民的一面。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在管理力度上也有滞后和跟不上的地方。在路面交通管理的环节,由于对群众实行强制的管理,群众现在和民警发生冲突的现象比较多,而且群众说的,有些民警也无法回复,比如说老百姓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如果不让我们骑,那你们为什么来卖呢?能卖,应该就能骑,致使执法的干警也是哑口无言,怨声载道。的确,治理电动车要从生产、销售、上路这3个环节都有立法,而且各地的标准要足够统一,才能集中力量严厉打击。而在生活当中,电动自行车除了在道路通行的时候,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带来了安全威胁,它本身引发的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